一、 綜合類資料
1、企業營業執照及組織機構代碼證、稅務登記證等證書;
2、企業股東會關于公司清算的決議及相關部門的批準文件;
3、主管稅務機關的稅務注銷證明資料;
4、企業股東會清算決議及清算委員會人員名單;
5、企業債權登記公告;
6、企業開業驗資報告及變更驗資報告;
7、企業章程、協議及重大事項的董事會、股東會、清算委員會會議紀要;
8、企業執行的財務制度、內部管理的相關制度;
9、經股東會確認的清算資產分配表;
10、企業近三年的審計報告和稅務鑒證報告;
11、其他相關資料。
注:上述資料請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,復印件請加蓋公司公章
二、財務資料
1、企業營業截止時點及清算截止時點的資產負債表;
2、企業清算損益表;
3、公司清算年度的總帳、明細帳、會計憑證;
4、清算年度的銀行存款對帳單;
5、清算開始日的資產負債明細及盤點表;
6、企業債權人、債務人清單(應包括名稱、金額);
7、清算資產的評估報告或非貨幣性資產變現價值確認書;
9、經股東或主管機關確認的清算財產分配表;
10、其他與清算相關的資料;
11、企業近三年的納稅申報相關資料;
12、有關減、免稅的稅務機關批文。
三、其他資料
1、審計業務約定書;
2、被審計單位管理當局聲明書。
注:如清算企業近三年沒有進行過任何納稅和年度審計,上述資料要提供近三年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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